文昌市出台《文昌市柔性使用人才实施办法》

文章来源:中共文昌市委组织部稿件作者:发布日期:2022-03-18

为加大我市柔性使用人才力度,推进文昌国际航天城建设,根据《海南省柔性引进人才实施办法》和《海南省“候鸟”人才工作站管理实施办法(试行)》,结合我市柔性使用人才的相关经验和工作探索,我市于日前印发了《文昌市柔性使用人才实施办法》。

《办法》规定对协议聘期不少于3年且已在文昌服务满1年的柔性使用人才给予薪酬补助和工作津贴,事业单位按照副高级职称每月最高1.5万元、正高级职称每月最高2万元的标准给予薪酬补助;符合条件的企业用人单位按劳动合同或就业协议约定所付薪酬的20%,给予各用人单位每年最高不超过10万元的薪酬补助。

《办法》明确了柔性使用人才服务的天数,规定累计工作满20天视为服务一个月。首次明确了具体服务天数,让政策更具有可操作性

《办法》鼓励用人单位以团队服务的形式签订协议,将团队的总服务时间列入柔性使用人才补助范畴,即柔性使用人才所在单位每年派出的所有符合条件的高层次人才合计服务时间达60天的视为达到服务时间要求,既解决了高端人才个人因服务时间不够而无法获得薪酬补助的问题,又使用人单位在相同服务时间内使用更多的高层次人次。

《办法》还明确市级候鸟人才工作站的设立条件、申请流程、年度经费和经费使用要求。

据悉,我市目前仍在服务的柔性高层次人才共15人,其中有2人为国务院特殊津贴专家,主要集中在教育和卫生领域,这些人才充分发挥传帮带的作用,以师徒带教、现场讲座等方式有力的推动了我市教育医疗人才队伍建设。